不管是大企業,還是小企業,都需要制度,沒有規矩不成方圓。但是,很多企業在剛起步的時候,是沒有制度的,以至于什么都不好辦,管理亂,企業更亂。所以,這些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之后,都會制定制度。畢竟制定一套適合自己實際情況的管理制度,是一切管理工作的前提。
那么,是不是有了制度就可以管理好了呢?也未必。有一個企業,制定了一本《制度行動指南》,規定非常詳細,大約有20多萬字,幾乎覆蓋了所有員工的每一項活動,大到工作流程,小到衣食住行,應有盡有。比方說發票制度,每一張發票報銷的時候,都要注明時間、地點、去哪里、見誰、報銷的原因等等,都非常的清楚,后面還有人檢查。這樣的制度非常詳細,原以為以后再遇到問題就可以好辦事了,可最后的結果是員工們在逃避制度,甚至是害怕制度。為什么?最后一調查,發現制度規定的太細了。
的確, 20多萬字的制度,那得多厚啊,像一本大詞典。制度里面什么都規定,什么都限制、規定的很死,這樣一來,員工的積極性會很難發揮的,那是要出問題的。就像最近新聞里報道的,一個記者到一個企業去做臥底,發現那里的員工連上廁所都要請示領導,還要登記,批準后才能去,然后還有時間限制。結果怎么樣呢,員工的精神崩潰了,接二連三的出現員工輕視生命的現象。
其實,完全沒必要,如果連上個廁所都要限制,那這制度就是有問題了,起碼不是一個好的制度。那么,企業應該要什么樣的制度呢?“我的答案是:制度不能包打天下,有些細節,要交給不成文制度來管,交給文化來管,交給科技來管。
其實,就是這樣的,企業運營要依靠制度,但是,我們又不能把所有事情都用制度來框定,更不能事無大小都規定得太細。制度太細的后果,就可能給員工形成比較大的思想壓力,讓他們無所適從,從而失去創造性和創新能力,這樣以來,再好的員工也會被管得庸庸無為。與此同時,制度太細管理成本會太高。制度管理和其它的管理一樣,也是要講效益的,如果超出了限度,太多太細,那管理起來不但煩瑣累贅,而且成本也高,還低效無用。所以,制度不是詳細就叫好,好的制度一定是可以提高企業管理效率和運營效益的,一定是大多數員工都能接受,可以毫無保留的執行的。
可能有的人會說,沒有制度不行,有了制度太細了又不行,那到底怎樣才叫好?其實,為什么要制定制度,目的就是為了企業能夠建立起簡潔、高效的運行秩序。所以,從這個角度來講,制定好制度要把握好兩個方面,一是嚴格管理,也就是說,制定制度時要嚴謹,執行制度時要嚴格。但是,有一點需要弄明白,嚴不等于細,制度不細不代表不嚴謹、不嚴格。二是合理合適,也就是說制度要偏重的是大方向性的問題,要符合市場競爭的規律、企業運營的實際情況。
同時,制度也要遵循天理人性,從另外一個角度講,就是企業的管理制度應充滿人情味。不能給員工壓力,不能讓員工有不理解或者遙不可及的感覺。應該讓他們感到制度的必要性和可實現性,從心理切實接受這個管理制度。所以,制度過細,過猶不及,會增加員工的反感。由遵守者變成挑釁者,尤其是新制度,先粗一點,三大紀律、八項注意,循序漸進為好。
當然,制度是硬性的,也是可執行的,但是,在實際的管理中,也有一些問題是不可執行的,是無法用制度來規定的,這個時候怎么辦?由人來控制,用文化來指引,用文化的感召力解決制度的死角。
現代科技越來越發達,除了文化之外,有條件的企業還可以利用科技手段,解決制度過于煩瑣的問題,一位食品廠老板告訴我,他們對衛生控制相當嚴格,原來規定員工上廁所必須洗手,否則罰款,但執行起來難度太大,你總不能隨時派個人盯著他們吧。所以經常教育,但也不太靠譜,現在他們上了自動監控系統。你不洗手,廁所大門就打不開,你想不洗手?門都沒有!